各级党组织、各单位:
“五一”、端午假期即将来临,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,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,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,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,校纪委(监察专员办公室)就“五一”,端午节日期间廉洁过节提醒如下:
一、强化主体责任,注重廉洁教育。全校各级党组织应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和省纪委有关通报精神,坚决扛起主体责任,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加强党员教育管理。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“头雁效应”,自觉学纪、知纪、明纪、守纪,带头弘扬公私分明、亲清分开、尚俭戒奢的新风正气,营造廉洁过节、文明过节的浓厚氛围。
二、强化底线思维,严守纪律规矩。广大教职工,特别是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严禁用公款送礼和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;严禁违规收送或利用名贵特产、特殊资源谋取私利;严禁通过“精致走账”、利用空白公函、互换公函等手段组织参与公款吃喝和同城宴请;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;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;严禁组织参加“带彩”娱乐、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。
三、强化责任追究,严肃执纪问责。 节日期间,校纪委(监察专员办公室)将认真履行监督职责,畅通渠道监督,盯紧隐形变异“四风”问题和师生身边的不正之风,加强明察暗访。对履职不到位,导致本单位发生违纪违法违规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,坚持“一案双查”,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,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职责,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有关情况。
监督举报电话:2748707 受理举报邮箱:czxyjj@126.com
池州学院纪委 监察专员办公室
2024年4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