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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7年“五一”、端午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 [发表时间]:2017-04-28 [来源]: [浏览次数]:

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,各部门、各单位:

2017年“五一”、端午将至,为坚决纠正节日期间不正之风,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,现就“五一”、端午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抓住重要节点,加强教育引导

节日期间是“四风”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期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不断强化政治意识、大局意识、核心意识、看齐意识,把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、纠正“四风”作为重要政治任务,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下去,在坚持中深化、在深化中坚持,不断抓出常态、抓出长效、抓出习惯,严防反弹,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。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洁自律教育,通过开展廉政谈话、组织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,向广大党员干部发信号、打招呼、提要求,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恪守纪律规矩底线,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要求。要重点抓住“关键少数”,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发挥好表率作用,带头崇廉拒腐,坚决杜绝“节日腐败”。

二、严明纪律要求,严格落实责任

各部门各单位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贯彻落实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》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》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》和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,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,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,模范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要求。严禁公款吃喝、公款旅游、公车私用、私车公养,严禁超标准公务接待,严禁用公款购买粽子等节礼,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和购物卡等,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、健身、娱乐等活动安排,严禁违规收送礼品、礼金、消费卡等,严禁出入私人会所,严禁婚丧嫁娶大操大办、借机敛财,严禁奢侈浪费和各种变相的违规违纪行为。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“第一责任人”责任,班子其他成员要增强“一岗双责”意识,既要模范遵守各项纪律要求,又要管好班子、管好干部队伍以及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,对出现的问题要敢抓敢管、严于律己、以上率下,切实把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。

三、强化监督执纪,严肃责任追究

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,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,紧盯重点人重点事,紧盯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、潜入地下公款吃喝等老问题,密切关注新动向,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,强化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,对苗头性问题决不放过,做到小错提醒、动辄则咎。要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,加大问责力度,持续通报曝光,不断释放执纪必严、违纪必纠的强烈信号。

举报电话:0566-2748708

举报邮箱:czxyjj@126.com

特此通知。

中共池州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

2017年4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