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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对“三个实施方案”落实情况进行“回头看”的通知

发布者: [发表时间]:2016-03-04 [来源]: [浏览次数]:

各部门、各单位:

2015年,学校先后印发了《关于开展“正风肃纪排查整治”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》(党字〔2015〕15号)、《关于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“四风”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》(党字〔2015〕24号)、《关于开展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财务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》(院字〔2015〕38号),并于9月21日至28日,学校组成由校领导任组长的5个督查组,对“三个实施方案”的落实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督查。督查发现,各部门(单位)工作很不平衡,有的工作比较到位,支撑材料比较充分可靠;有的工作正在进行,目前缺乏过程支撑材料;有的在督查时尚未启动,过多强调客观原因。为进一步掌握“三个实施方案”的落实情况,再次推动相关工作的整改落实,校党委决定在3月底前集中开展整改落实情况“回头看”,各有关部门(单位)领导班子尤其是主要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,切忌走过场,要深刻认识到正风肃纪永远在路上,正风肃纪没有休止符。对于工作推动不力,整改落实不到位的,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,同时也要追究部门(单位)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。

一、活动方式

校领导集中听取工作汇报。

二、参加汇报部门(单位)

党委(学校)办公室、纪委办公室(监审处)、组织部、人事处、教务处、科技处、学生处、财务处、国有资产管理处、总务后勤管理处、继续教育学院。

三、活动时间与地点

2016年3月9日下午2时,行政北楼三楼会议室。

四、活动要求

1、部门(单位)主要负责人亲自汇报,有特殊情况的,在向党委书记请假后,安排部门(单位)副职汇报。

2、根据各实施方案的问题清单(可在校纪检监察网下载),各部门做好逐项汇报的准备。汇报时力求简洁明了,能够充分反映工作情况。对任务已落实的,汇报结束后要向纪委办公室提交相应的支撑材料,纪委办公室进行销号处理;对正在整改的,要明确计划完成的时间和责任人;对尚未整改的,要说明原因,提交整改计划,明确整改期限。

纪委办公室

2016年3月3日